加入日期: | 2019.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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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直营业务部 |
地 区: | 鹰潭市 |
内 容: | 采购单 二局三直营*******年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招标四标段招标公告.doc 招 标 公 告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 |
招 标 公 告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 叁 级资质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专业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鹰潭市2019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包含信江新区市公安局东侧地块、肉联厂、腰沙黄家和朱埠刘家4个安置点:信江新区市公安局东侧地块位于信江新区滨江路以东、经一路以西、纬一路以南;肉联厂安置点位于环城东路以北、军民路以东、24号路以南、梅樱路两侧;腰沙黄家安置点位于院里路以北、梅园大道以西;朱埠刘家安置点含朱埠刘家地块和01-F-06地块,其中01-D-07地块位于胜利西路以南、十二号路以西,01-F-06地块位于四海西路以北、十二号路以东;
2.3 建设单位: 鹰潭市投资公司 ;
2.4 承包方式:采用 固定包干单价 的形式。
2.5建筑面积: 约318454 m2
2.6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如有需要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查。
3.2现场机械配置: 无 。
3.3生产、生活区设置:工人生活区达到入住条件,由招标人提供住宿,生活用品、餐饮等与生活相关事项由投标人提供。
3.4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招标范围:
4.1.1设计图纸范围内甲方指定的旋挖及长螺旋桩工作;
4.1.2 及时回填所完成桩的空孔进行回填。
4.1.3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桩位测量、工棚搭拆等
4.1.4乙方分包工程施工完毕的垃圾清理工作;
4.1.5指明或未指明地下障碍物的处理(难处理障碍物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1.6办理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证件、批件;
4.1.7乙方分包工程内涉及到的机械场平工作;
4.1.8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妥善处理好扰民、民扰等问题,甲方予以协调,如因此发生费用乙方自负;
4.1.9按开发商、甲方批复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1.10积极配合本工程机械土方施工。
4.1.11除上述工作以外,但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
1.1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业主、甲方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1.2旋挖/反循环桩(不分直径):含注浆清底、建泥浆池及拆除、空孔、泥浆外运、挖土石方、提土石方、运土石方、弃置费(按甲方要求弃置)、扩大头;排水沟修造、修正桩底、清底、安拆套筒壁、安拆护壁模具、砼护壁、灌芯(含超灌);抽水、吹风、坑内照明、安全设施搭拆、钢筋笼的制作、运输及安装、入岩增加费、为满足桩基检测所进行的配合费用、桩基施工时的临时道路、材料的倒运、风险、含5米内空桩费用等一切费用;
边坡喷锚:含钢筋制作绑扎挂设、喷射混凝土、修整边坡、泄水管布设、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拉森钢板桩:含钢板桩装、卸和运输,打钢板桩,拔钢板桩,拉森钢板桩场外运输、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道路钢板租赁:含进出场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1.4结算公式:结算总额=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相应扣款
1.5以上各项价格一次性包死,任何原因不得调整。且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其包含土方清理、综合各种入岩情况所需全部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管理费等)以及处理扰民事件、安全防护、防尘、噪音控制等不可或缺的一切费用 。
1.6 缺陷桩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费用。
1.7、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未按招标要求报价的视为废标。
第六条 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6.1工程款拨付:本工程无预付款
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待地下室结构全部施工完成,甲方收到业主第一笔付款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主楼结构全部封顶,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经公司经管部审核后结算金额的95%。同时乙方需提供累计达到100%结算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笔款项,保修金5%待竣工验收满半年,予以支付(不付利息)。如甲方按期支付费用如有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6.2工程结算:
6.2.1结算的办理: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6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
6.2.2对甲供材料(仅钢筋、混凝土为甲供),甲方就此部分材料按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分析用量提供乙方。乙方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材料计划,结算时对于乙方超出图纸量和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砼充盈系数为10%)分析用量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另行索要。
第七条 开标时间: 见招标文件
第八条 联系人:曲莉莎 电话:***
特别提示: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