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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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宁德师范学院 |
招标代理: |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受*****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
关键词: | 租赁 |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城区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城区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宁德城区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租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宁德城区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租赁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租赁服务 | 1 | 900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市民驾驶证考试需求也急剧增长,但公安交警部门由于受警力不足和考场条件等因素制约,导致罗江考场无法满足考试需求,出现考试积压、部分考试生源外流等情况,同时鉴于宁德中心城区没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造成考生往返罗江考场费用增多和路途劳顿,群众反映强烈。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48条规定:对考场布局、数量不能满足本地考试需求的,应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定的原则,依法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等程序确定。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2018年4月2日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研究全市汽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布局有关问题的纪要》我局关于宁德城区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租赁通过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于原汽车驾驶员科目考试场地在福安市罗江考场,造成众多考生往返罗江考场费用增多和路途劳顿,群众反映强烈。我单位为了方便中心城区机动车驾驶技术人员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加快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考试需求,提升驾驶员整体素质,我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6〕33号)要求,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对目前全市考试需求和考试供给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决定在宁德市蕉城区租赁考试场地。经考察,宁德市蕉城区具备考试场地且满足公安部和省交警总队的相关标准、规定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备规范》(GA1029-2012)标准的场地,只有宁德市金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德市金州汽车考试场地符合要求。宁德市金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德市金州汽车考试场地是宁德市蕉城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详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55号文。)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谢积钽 | 宁德一中 | 无 |
曾凤进 | 宁德市财政局计算机信息站 | 无 |
陈石龙 | 宁德师范学院 | 无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0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宁德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