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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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9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受********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 |
关键词: | 制服 |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SWJ-202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增值税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此次采购是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值税纳税人2020年至2022年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的采购。
预计半年印制增值税普通发票数量约为850万份,其中折叠式发票约800万份(其中二联票700万份,五联票100万份)、卷式发票(76mm*177.8mm)约50万份,投标人可以上述数量为采购参考数量,每年的采购数量以税务机关的实际印制计划数量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印制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报名通过后在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纸质版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619招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