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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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民政局《***地名志》编纂出版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地名普查工作开始转入成果转化利用阶段,拟编纂出版《***地名志》。 *、《***地名志》将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
高密市民政局《高密市地名志》编纂出版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根据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高密市地名普查工作开始转入成果转化利用阶段,拟编纂出版《高密市地名志》。
2、《高密市地名志》将根据高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数据进行地理实体性质分类,收入人文地理实体地名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两大类。人文地理实体地名包括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居民点,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纪念地、旅游胜地、工作与生产单位,以及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包括水系和陆地地形地名。
3、预算资金:41.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高密市民政局《高密市地名志》编纂出版项目
2、项目分包情况:一个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需满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7、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三、论证意见
无。
四、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9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高密市民政局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