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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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1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盐城市 |
吴金马非法炼铅案查处铅渣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吴金马非法炼铅案查处铅渣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CG【2020】212-1号
2、项目名称:吴金马非法炼铅案查处铅渣处置项目
3、预算金额:64.2789万元
4、最高限价:64.2789万元
5、采购需求:吴金马非法炼铅案查处铅渣处置项目,目前需处置106.346吨。采购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装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含(HW31含铅废物或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危废处置】;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30日8:30至2020年10月14日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方式: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
售价:0元/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由于招标文件发售系统,无法识别0元支付,故招标文件系统中招标文件售价为0.01元,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可以凭单位支付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进入开标室的人员,还须出示苏康码(绿码)。
4、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
电 话:0515-69917082
2020年9月30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吴金马非法炼铅案查处铅渣处置项目”
投 标 的 函
致: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吴金马非法炼铅案查处铅渣处置项目”(项目编号:FNCG【2020】212-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