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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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2 |
招标业主: | 四川美术学院 |
地 区: | 重庆市 |
关键词: | 投影仪 |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采购目录:
投影仪
配置要求:
1.3LCD投影技术,RGB 液晶光阀投影系统,无机液晶面板尺寸:0.76英寸含微透镜 (D10, C2 Fine),亮度5500 流明(ISO21118标准), 分辨率 1920 x 1200,对比度50000:1,色彩位数10bit,均匀度90%,灯泡400W UHE,寿命 4000 小时机器净重12.9KG。2.电动变焦,电动聚焦,电动镜头位移:垂直+/-67%,水平+/-30%。3. 含同品牌2款电动镜头:镜头一投射比1.47- 2.38:1,镜头二投射比0.65-0.8:1,镜头与投影机同一品牌,更换镜头无亮度衰减。4.投影角度:垂直方式 360°,竖直倾斜+/-10°,空气过滤网朝下。5.输入接口:VGA、5BNC、HDMI、HDBaseT、DVI-D。6. 机器运行温度:0-45°。7.其他功能:内置色彩校正系统,黑场校正,帧补插技术,边缘融合(内置融合功能),点校正,折角校正,快速四角校正,曲面校正等图像处理;开机时间约7秒,预热时间30秒,即时关机。 8.为保证原厂机器原厂镜头需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免费为设计方提供咨询、布展设计,免费指导展方设备安装、连接、传输,承担设备首次在重庆的融合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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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0 | 3(台) | ¥162,000.00 |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