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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用房家具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17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家具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17
截止日期:2020.12.19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 附属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关键词: 家具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 附属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80,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180,0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家具用具
    配置要求:
    (1)拟配置餐桌(尺寸为2400*2400*750,带转动电机和电磁炉)1张,餐椅(常规)16把,三人位布艺沙发1套,二人位布艺沙发1套,方茶几(600*600*450)2个,茶水柜(800*400*800)1个;(2)拟配置餐桌(尺寸为1600*1600*750,木质转盘)1张,餐椅(常规)12把,三人位布艺沙发1套,长茶几(1200*600*450)1个,茶水柜(800*400*800)1个;(3)拟配置四人位餐桌(1200*600*750)50套,餐椅(常规)200把;(4)具体数量、材质等要求见附件。
    ¥180,000.00 1(批) ¥18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家具或办公家具的生产或制造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6)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7) 具有2018年以来省级以上(含)质检机构出具的家具类材料和成品监督检验报告(材料成品各2份)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委托单位须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机关))
  •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0-12-19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0-12-19 12:00:00(北京)
  • 四、保证金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半年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采购人指定)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5%。

  •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5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 (四)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除味服务

    中标人应免费为此次采购的家具提供除味除甲醛服务一次(方式为:人工、高温除甲醛作业)。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中标供应商需单独提供两套办公家具(办公桌1.6*0.8米,椅子(常规),三门文件柜(常规),颜色定制)作为备用。

  •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联系人***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联系电话***
    023-79312765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联系人***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联系电话***
    023-79312752
  • 附属用房家具配置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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