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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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26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赤岗干休所*号、*号、*号、*号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工程名称:赤岗干休所*号、*号、*号、*号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位置:******赤岗干休所。 *.*.* 设计范围:本项目为赤岗干休所*号、*号、*号、*号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赤岗干休所1号、2号、3号、4号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赤岗干休所1号、2号、3号、4号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干休所。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为赤岗干休所1号、2号、3号、4号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景观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20]299号。
1.1.6 资金来源:市、区财政出资。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新建DN150~DN800污水管1.596千米、DN300~DN500雨水管0.330千米。包含三个子项,具体如下:
(一)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沿新港西路、石榴岗路、七星岗路等新建DN150~DN800污水管1.596千米;
(二)公共雨水管网完善工程:沿新港中路、江海大道、七星岗路等新建DN300~DN500雨水管0.330千米;
(三)排水改造工程:新建渠箱检查井10座。
项目估算总投资247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排水及污水类别(第一组或第二组或第三组)业务范围。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1、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其他专业负责人***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9 项目负责人***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排水及污水类别(第一组或第二组或第三组)业务范围]要求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2.1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附录21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资格申明》。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2.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26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至2021年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
1.3.3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6日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
1.3.3.1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3.3.2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设计(含设计费、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5.23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含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74.392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50.84万元。
工程勘察费由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三部分组成。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均是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标准再下浮20%计算得出的,投标人须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进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最终结算以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本项目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是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标准再下浮20%计算得出的,投标人须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进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以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按投标时所报下浮率),且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接受方案设计成果后的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1.6.4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
1.7.3 联系人***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1954405
1.7.5 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
1.8.3联系人***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3560819
1.8.5传真号码:020-83564381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1.9.3电话(手机)号码:28866000
1.9.4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1956942
1.10.4传真号码:/
1.1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