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热工仪表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热工仪表成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编号:JG2021-1013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 10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8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46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应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热工仪表成套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00万元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是指投标人的热工仪表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可以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作为投标人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关键页和②经建设单位确认的交货证明或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使用其设备制造商的供货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设备制造商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交货证明或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的时间为准。 3.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任一情形。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5日 10时30分 - 2021年2月25日 11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月30日 0时0分 - 2021年2月25日 10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2月25日 10时15分 - 2021年2月25日 10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