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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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 |
申请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 具有不少于1个的住宅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118008平方米)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其他要求: |
1.提供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2.财务状况: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每年均盈利; 3、不存在以下情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申请人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 4、项目负责人*** |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1年04月21日 09时30分到2021年04月25日 16时00分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 14时00分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185号4楼会议室(详见大厅屏幕)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1000元人民币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300元人民币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1年05月11日 09时30分到2021年05月15日 16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03日 14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开标地址: |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报名超过两家的情况下,按得分高低选取得分高的前2名子公司作为入围投标人。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 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小于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小于等于7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7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7家入围参加投标。 5、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