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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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庐江县 |
内 容: | *.招标条件 中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大道南延工程(**段)一标项目部桩板式路基地基处理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工程局集团城*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大道南延工程项目起点接**大道与**路交叉口向南布设,终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路 |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一标项目部桩板式路基地基处理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徽州大道南延工程项目起点接徽州大道与深圳路交叉口向南布设,终点接庐江县新二军路与移湖北路交口,主线段全长约47.2公里。一标段为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杭埠桥北至同大镇段、同大镇至石头镇段。其中杭埠桥北至同大镇段为K17+803~K25+750,全长7.95公里,同大镇至石头镇段为K25+750~K29+100,全长3.35公里,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2m。郭台路连接线纳入本标段一并实施,长度约3.35公里,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43m,双向六车道。
2.2招标内容: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一标项目部桩板式路基地基处理工程包含清表表土、PRC/PHC 500AB 管桩、静荷载试桩等全部工作内容。
2.3招标最高限价:含税价款为2719618.13元(大写:贰佰柒拾壹万玖仟陆佰壹拾捌元壹角叁分),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224555.63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伍拾伍元陆角叁分),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495062.50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伍仟零陆拾贰元伍角整);该限价为暂定限价,最终限价以招标文件、招标补遗(如有)为准。
2.4当期结算及支付:在当期结算时,扣除劳动竞赛奖、安全风险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按合同约定应当扣除的项目后,以剩余款项作为当期结算,并按照80%作为应予支付的当期工程款项。本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其中承兑付款比例不低于 30%,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4个),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3个)在建项目的专业(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必须提供相关施工业绩证明(近3年内)。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具有地基基础或机械租赁相应资质及管桩施工业绩,具有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资格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 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4.投标人评标办法
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95%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最优报价,得满分;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2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5月8日,每日上午8:00 分至11:30时,下午14:30至18: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一标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发售,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17674514919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打款时注明: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一标项目部桩板式路基地基处理工程招标文件。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5时30分至2021年5月27日15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5时3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达路20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徽州大道南延工程(庐江段)一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Email:460267250@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