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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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4.20 |
地 区: | 石家庄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小街小巷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行政审批局关于*******年小街小巷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藁行审批复【 ****】**-*******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键词: | 设计 街 |
本招标项目 藁城区2022年小街小巷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藁城区2022年小街小巷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藁行审批复【 2022】01-14900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统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对167条街巷进行整治,其中小街小巷建设内容为路面维修、便道铺装、路牙石更换、照明设施改造、清理垃圾、放置垃圾箱、立面整治、牌匾广告整治、非机动车停车位划线等;精品街道建设内容为绿化景观及街角游园、建筑立面整治、照明、亮化等工程。水上公园、儿童公园改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仅提供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需提供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 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 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 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 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 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 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 0311-88167929;举报邮箱:gcjszbb@126.com;特别提示: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 。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311-66850007。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29 09:00:00 至 2022-04-20 08: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2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 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 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 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 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 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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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藁城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誉隆路源尚公寓A座1单元9楼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龚晓璞 | 联系人*** | 魏琳娜 |
电话:*** | 0311-88160269 | 电话:*** | 0311-6812350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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