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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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07 |
招标代理: |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桌椅等采购及安装项目(不见面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受***教育局、***实验小学、*****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桌椅等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
关键词: | 桌椅 小学 学生 校区 路 |
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桌椅等采购及安装项目(不见面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实验小学、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桌椅等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项目概况
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桌椅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OYSUWjjSOdjmvOay8pzkg 提取码: efhg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7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并到达指定的邮箱451128177@q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CGG202206006
项目名称: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桌椅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6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5万元
采购需求:办公桌、办公椅、书架、地柜、学生课桌椅、黑板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包括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工期(含安装调试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地点: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
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6月17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OYSUWjjSOdjmvOay8pzkg 提取码: efhg)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6月30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451128177@qq.com
3.开标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货款总额度的8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按审定价结清(无息)。
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设备税率为 1+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实验小学、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子邮箱***
十二、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滨海县教育局
滨海县实验小学
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