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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项目002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2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汕尾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21
截止日期:2022.12.10
地 区:城区
内 容: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项目名称:测试项目*** *.* 项目业主:测试交易发起方 *.* 项目批准部门:/ *.* 项目批准文号:/ *.* 项目代码:/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 *.* 招标人:测试交易发起方 *.* 招标代理机构:测试代理机构 *
 
招标公告正文

  测试项目00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测试项目002

1.2 项目业主:测试交易发起方

1.3 项目批准部门:/

1.4 项目批准文号:/

1.5 项目代码:/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02;财政100%

1.7 招标人:测试交易发起方

1.8 招标代理机构:测试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汕尾城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内容和规模。

2.1.3 项目概算/预算投资额:18,89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准工期为 123 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 / 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2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是否禁止信用中国失信人参加】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采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http://jyzx.yunfu.gov.cn/portal)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http://jyzx.yunfu.gov.cn/portal),在【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平台业务咨询电话:8633211、8633071,技术咨询电话:***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4.3 首次在汕尾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http://jyzx.yunfu.gov.cn/portal),在【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4.4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投标保证

4.5.1 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

标段2-测试项目002:人民币120,000元的投标保证。

测试项目002:人民币120,000元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5.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1.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金额0元(按规定,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4.6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http://jyzx.yunfu.gov.cn/portal)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 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 等文件。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会拒绝上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未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且招标人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后方为投标有效。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7 电子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进行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继续开标程序。评标环节,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其他数据异常情形,在评标现场进行纸质投标文件评标,继续评标程序。在开、评标过程中当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建设工程投标人用户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http://jyzx.yunfu.gov.cn/portal)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http://jyzx.yunfu.gov.cn/portal)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测试交易发起方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测试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1313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 11月 22日 13时 47分至2023年 02月 09日 13时 47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2年 12月 10日 13时 47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年 01月 30日 00时 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年 01月 30日 00时 00分至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12月 10日 13时 47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12月 10日 13时 47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 12月 10日 13时 47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年 12月 10日 13时 47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年 12月 10日 13时 47分至2022年 12月 10日 13时 47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

开标时间

 2023年 02月 09日 13时 47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招   标   人:测试交易发起方

                         招标代理机构:测试代理机构

                      2022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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