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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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4 |
招标代理: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曲周县 |
内 容: | 公告内容 ***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曲招核【****】**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水利局 |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周县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卡口段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曲周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曲招核【202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曲周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曲周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 1.1建设地点:曲周县
2. 1.2建设内容:曲周县境内县城上游的塔寺桥段(桩号164+720~165+508)邯黄铁路段(桩号166+710~167+150)和县城下游的育才路北段(桩号174+850~175+330)、东牛屯村段(桩号176+190~176+441)、霍桥段(桩号178+350~178+950)、南辛庄段(桩号181+150~182+134)、北辛庄段(桩号183+250~184+050)、马疃段(桩号184+749~185+600)等过村卡口段的扩挖和扩砌,全长5.184千米。建筑物工程包括拆除重建北甫闸和北辛庄闸两座水闸,拆除重建塔寺桥、东牛屯桥、霍桥、南辛庄桥和马疃桥等5座生产桥。
2. 1.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1.4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施工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②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 名,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设计负责人***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等。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 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 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22 00:00:00 至 2022-11-27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2-1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曲周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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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曲周县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自军 | 联系人*** | 李静 |
电话:*** | 13111380299 | 电话:*** | 151281587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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