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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关于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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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沭阳县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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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分为*个地块,其中地块*位于老S***北侧,面积约为***.*亩;地块*位于老S***南侧,**路西侧,面积约为***.*亩;地块*位于**路东侧,自强路西侧,面积约为***.*亩;地块*位于新S***北侧,工三路东侧,园区东辅路西侧,面积约为***.*亩。
*、规划年限:****-****年
*、规划定位:以机械装备制造(含铸造、表面涂装)、粮食加工(不含酿造)、电子装配(不含线路板生产和电镀)、纺织鞋服制造(不含印染)、仓储物流业(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回收利用(不含废塑料回收加工)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号)和**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共**省委办公厅,****年*月**日印发)的要求。
(*)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控制
区内禁止建设燃煤锅炉和炉窑,入区企业有特殊用热需求,需要自建加热装置的,燃料应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根据入区企业性质和污染程度,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引进污染轻、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具有优势的项目,禁止引进对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严格废气污染排放控制
区内各企业采用高效除尘装置处理各工序产生的粉尘,在严格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对入区企业或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进行最大限度的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工艺和设备宜设计成密闭,尽可能避免敞开式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对易挥发化学品和恶臭类物质的贮存设施应采取氮封、浮顶、喷淋、冷凝、吸附等措施,并加强对贮存设施的维护,定期对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
针对木材加工行业边角料粉碎需采用密闭装置,并配套颗粒物收集处理装置。鼓励使用无屑切削新技术、新设备、打磨、抛光、开料等工序需配备相应的颗粒物收集与处理装置,减少颗粒物的排放。采用生物质作为燃料供热装置需配套高效除尘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控制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治理,做到车间无异味、不扰民和对外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持续推进VOCs治理减排
有序推进各类涉VOCs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推广实施与执行。全面执行胶黏剂、清洗剂等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按时实施油墨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禁止建设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对园区内涉VOCs企业和储罐进行排查整治,做好相应台账资料和管理信息登记。
针对木材加工行业采用施胶、覆贴等生产技术的建设项目应根据产品的品质、质材等合理选用胶水(胶黏剂),禁止使用未改性的脲醛树脂胶和含苯的胶黏剂,鼓励使用环保型无醛胶或人畜低毒或无害的胶黏剂。不得在化工园区以外区域从事木材胶黏剂的生产。优先采用密闭式热压、干燥、定型等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应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治理装置。采用涂饰、喷漆、着色等表面处理技术的建设项目禁止使用油性涂料(油漆、着色剂)和含重金属的涂料(油漆、着色剂)。鼓励木材着色企业使用水溶性着色剂,使用醇溶性着色剂的建设项目在着色、干燥工序应配备相应的VOCs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加强企业异味管控
加强企业异味管控,全面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排查生产企业废气排放和装卸过程挥发逸散、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污水系统逸散、非正常工况排污等环节,全面梳理重点企业异味污染问题,并制定整改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异味扰民明显的企业设置合适距离的防护隔离带。督促企业加快推进自动化水平提升改造和异味治理进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管控异味扬尘。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企业夜间生产管理,尤其做好交接班过程中异味管控措施。加大违法排污行为查处力度,结合执法监测和在线监测有效数据,严厉查处各项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异味管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异味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
(*)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
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推广施工扬尘分级管控模式,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拆迁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严控工地、道路、工业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开展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建立工地名单台账,每季度更新。开展“清洁城*”行动,加强道路保洁,组织“以克论净”考核。收储土地、*政征收及施工裸土覆盖严格执行《**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及《***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一是大力推进能源结构升级。园区内现有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现有生物质锅炉按照《**省生物质电厂与锅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治。规划采用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积极发展其他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合理调配天然气和电力**,限制高耗能的项目入园。二是大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从严从紧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并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管控机制。
*、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企业废水污染物控制
针对企业内部产生的废水,需从废水预处理、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和排放体系两个方面加强环境管理。企业需针对自身废水特点,遵循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厂内废水进行预处理后再接管,确保接管废水达到区内***马厂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对各废水排放企业开展不定期监督性监测。区内所有废水排放企业的排污口均应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标识环保图形,安装流量计,并预留采样监测位点。间接冷却水、锅炉循环水等清净下水需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若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规定,则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要求。
(*)提升工业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
优化区域水**配置方案,合理利用河流地表水和雨水,提升节水能力和水平。推进园区内企业废水综合利用和节水工作,区内企业应大力发展和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鼓励企业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扩建和改建项目需制定节水方案,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持续降低单位产品的水耗,提高各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区域新鲜水消耗量。
(*)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园区内现状工业企业不涉及工业废水的外排。规划后入区企业在节约用水、减少排污方面尚有潜力挖掘,根据生产用水对水质的要求不同,采用合理有效的循环水系统,如清洗废水可以采取逆流清洗、重复利用或一水多用,以减少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循环冷却用水可以通过提高浓缩倍数,减少冷却补充水量,提高水的循环使用率。中水回用于工业洗涤、冷却用水等,以有效减少用排水量。
(*)强化雨水排放口规范设置与管理
参考《**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制定雨水管理制度,规范雨水排放行为,绘制管网分布图,标明雨水管网、附属设施(收集池、检查井、提升泵等),以及排放口位置和水流流向,并标明厂区日常生产,物料和产品装卸、存储及主要转运通道,污染治理等过程中易产生污染物遗撒或径流污染的区域。工业企业应根据厂区地形、平面布置、污染区域、环境管理要求以及厂区实际情况等开展雨水分区收集,建立独立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水收集系统全覆盖。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严禁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雨水收集系统,或出现溢流、渗漏进入雨水收集管网的现象。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区域覆盖污染区域,包括导流沟、初期雨水截留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等。
*、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规范地下水机井的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机井的整治工作,排查登记已建机井。对未经批准、已报废的机井,或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无特殊需求的,予以封填关闭,限期完成。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实施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按照取水计量缴纳水**费。
(*)加强企业地下水防护区防护措施
防渗处理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重要环境保护措施,也是杜绝地下水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污染区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用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园区地下水环境保护中涉及的重点防护区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所用废水池、排污管线、事故池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区,一般防护区主要为:一般生产区地面、一般固体废物集中存放地、维修车间仓库地面等。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中的要求,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cm/s),或至少*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中的要求,Ⅱ类场应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 mm,并满足?GB/T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mm?**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园区内企业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采用先进工艺,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针对区域发展潜在的地下水风险,园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危险品仓库和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防止泄漏事故发生;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以便于一旦发生泄漏,可及时有效地吸附、清除泄漏物。
(*)强化重点领域地下水污染的监督管理
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防渗情况排查,按规范完善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开展企业周边地下水监测,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有效保障地下水安全;加强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重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调监管。
(*)加强园区地下水监控
为掌握园区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在区内建立覆盖全区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地下水污染监控井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
(*)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
开展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整治,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排查及管控。针对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中水质为Ⅳ和Ⅴ类水的点位,按照“一井一策”原则持续开展排查,及时采取管控或治理措施,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防治与管理
园区现有和规划工业企业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改建、扩建项目充分考虑周边敏感点,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厂区建立绿化防护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交通噪声防治与管理
随着园区逐步开发建设,车流量增加,道路通行不畅是引起交通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园区应进一步完善园区内道路网,形成较为畅通的道路网络;控制车辆噪声,入园区车辆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利用绿化带对噪声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加大噪声的衰减。**公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加强施工噪声防治与管理
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夜间噪声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并亮证方可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建筑机械,减轻建筑施工噪声造成的噪声污染,并对作业场所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和对策
(*)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系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视其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以便进行综合利用,由获利方承担收集和转运。危险废物要尽可能减少其体积,密封保存。应建立专用贮存槽或仓库以避免外泄造成严重后果,严禁随意堆放和扩散,禁止将其与非有害固体废物混杂堆放。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单独收集,并由专业人员和专用交通工具进行运输。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工业边角料、不合格品等按循环经济原则和理念尽可能在厂内回收利用。厂内不能自行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可外卖或委托处理,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安全处置
入区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准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确定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并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号)》、《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中的要求,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厂区内部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年,确需**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保主管部门批准。重点企业危险废物仓库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在线监控中心联网。
区内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吨及以上的企业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号)、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监控,包括登录系统填报产生源、贮存设施、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等基础信息,在其贮存设施出入口、设施内部、装卸区域、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和使用规范的危险废物设施和包装识别信息化标识等。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治污染环境。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完善园区内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现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治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建议园区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强制调查与备案制度,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对明确有污染风险的场地应开展场地修复工作,修复治理工程另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点单位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持续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同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落实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要求,强化治理修复活动环境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原则来确定治理修复责任主体。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对于园区内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其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企业应对原有场地残留和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处置;企业搬迁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场地土壤及地下水开展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要进行备案;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已搬迁工业企业,其原场地再开发利用前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污染场地开展环境调查工作;经评估论证需要开展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防护绿地建设
严格按照规划加强防护绿地建设,强化绿化隔离作用。进一步加强区域内沿路、沿河绿化带建设,增加街头绿地等景观节点建设。
优化绿化树种选择,考虑景观效果的同时需充分考虑树种的降噪、滞尘、吸收污染物、固碳等生态功能,植物宜选用侧枝发达的阔叶树种,如香樟、悬铃木、广玉兰、银杏和垂柳等,并适当增加落叶栎类、槭属、桦木属、**属等地带性树种的运用。在防护绿地等景观功能较弱的区域以乡土树种为主构建乔-灌-草搭配的近自然地带性植物群落,充分利用群落中的空间生态位,增加群落郁闭度。正确认识杂草的生态作用,在区内适当保留自然恢复的区域。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本轮规划建设开发强度较大、施工期较长,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场地施工前,需剥离表土的,应将表土集中堆放,临时堆放的表土及土石方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防尘网遮盖;施工场地因地制宜设置截水、排水和沉沙等临时防护措施,涉及砖孔灌注桩的施工场地设泥浆沉淀池;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做好绿化工作。此外,应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和治理力度,从源头防治水土流失。
三、建设单位、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马厂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江水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马厂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共参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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